当前位置:艺术传媒学院>> 通知公告
 
 
艺术传媒学院
当前位置:艺术传媒学院>> 通知公告
2019-2020-1学期期末考试命题要求
来源:艺术传媒系 发布人:王爽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9/12/23 8:58:40 更新时间:2019/12/23 8:58:49
第一条  考试命题由教研室指定主讲教师或有经验的专业教师进行。
命题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责任心强,严守秘密;
(二)对本课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三)熟悉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学生学习情况;
(四)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第二条  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充分体现考试目的和功能
(一)注意把握大纲,试题要体现专业和课程的特点,重点考核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二)考试命题原则上应覆盖课程100%的章和不低于85%的节。
(三)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准确。试题的表述准确严密,文字规范通顺,不产生歧义;数据相符,表达准确,标点符号无误;数字、符号清楚、规范,图表必须用计算机绘出;保证试题不出现有政治性、科学性和知识性错误。
(四)试题难易适度。试题的难度既要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又要形成一定的梯度,使考试具有较高的区分度。较易占20%左右,中等难度占60%左右,较难占20%左右。避免怪题、偏题。试卷考试预期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五)试卷题量适宜。题量充足(原则上不少于35道小题)以一般学习程度的学生应能在考试时间内完成答卷为宜。
(六)试卷规范,题型多样。考试命题题型结构要合理,题型尽量多元化。注重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测试。要增加综合应用题型(如:材料分析题、应用设计题等),减少死记硬背的题型,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要求可设置一定比例考核学生创新能力的试题;试题内容要做到既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又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考试题分值分配合理。试卷满分为100分,各题份数的分配要恰当,各答题、小题要给出明确分值。纯记忆性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每小题分值不得大于2分,纯记忆性的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值不得大于3分,综合应用题分值不少于30%(以分值计算)。
(八)试题之间应彼次独立,不能相互牵连,题与题之间要防止互相提示答案或在考点上互相包含。开卷考试试题不得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试题须避免与以往学期试题雷同。
(九)试题应当附有详细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答案要严谨、准确、全面、简洁、规范。评分标准要合理、具体、明了、可操作性强,需要多个步骤完成答案的试题,每个步骤都要标明得分。论述性试题可允许学生表达独立见解,并在评卷中予以适当考虑。
(十)每门考试课程必须命制A、B两套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相当,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的试卷(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学院教务处随机抽定A、B卷之一作为课程结业考试试题。
第三条  为保证命题之效度,考试试题应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专业教师先试做,并做好试做记录,但不得安排学生或其他非指定人员试做。同时将试做试卷及试做记录交教研室主任检查并保存,教研室主任根据试做情况审核试卷,判断命题质量,如实填写《试卷审批单》。
第四条  考试试题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机密文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过问和传阅。
(一)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不得在考前以任何方式泄漏、暗示考试信息;不得给学生圈定或暗示考试重点、考试范围,不得提供考试模拟试卷(含已使用试卷)或者考试复习资料。
(二)命题教师不得在教室命题,也不能把未经使用的试卷带入教室;在计算机上命题的,应注意信息安全问题。
(三)命题人员、审查人员、试题印制和保管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发生试题或考试答案泄密事件,学院将按重大教学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  各系部须组织专门人员对试题进行审查和整理。凡审查通过的成套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由各系部按教务处规定的统一模版进行打印,并做到样卷和答案(评分标准)字迹清晰、规范整洁。样卷及答案(评分标准)全部打印后,由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签字,连同《试卷审批单》及试卷电子版及交教务处考务科验收、存档,并填写送交《考试课程命题责任审核汇总表》。
第六条  期末考试的时间一般为90分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减少或增加考试时间,必须经过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批准。减少或增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第七条  对于教考分离的考试科目,暂由教研室主任指定教师命题。
第八条  凡使用统一教学大纲在不同系部或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的考试,由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研室组织命题。
第九条  命题人应认真填写《试卷审批单》。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必须对各门课程的A、B两套试题进行审核,并在试卷审批单中签字。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南107国道西侧招生处 邮编:450000 招生咨询电话:56657088 56657099 就业办电话:56068693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保留网站所有权利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设计研发: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